江苏证监局近日下发关于对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接受有关委托人提供的具体投资标的等实质性投资建议,未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的情况,违反了规定。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公司在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整改方案,及时报告整改进展情况,稳妥推进整改工作,江苏证监局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并视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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