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1月25日)公布的拟议指导意见中,FCA向寻求限制其责任的公司明确表示,它们应该为客户提供尽可能好的结果,其中包括提供尽可能多的资金,以满足客户的索赔要求。如果不这样做,FCA可能会在法庭上反对该公司的提议。FCA还将使用其监管权力,包括在适当时对公司或其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采取执法行动。
FCA市场执行董事萨拉·普里查德(Sarah Pritchard)表示:“根据现有的公司和破产法,公司可以选择限制自己的债务。在使用这些工具时,他们仍然有责任公平对待他们的客户。我们将对不履行这一义务的公司采取行动。我们正在咨询的指南应该有助于企业了解我们的期望,并最终帮助企业避免因为未能为消费者提供可能的最佳结果而提出我们无法接受的妥协方案。”
FCA已告知企业,一旦企业考虑采取安排方案或其他折衷方案来管理债务,FCA将尽快通知企业,并列出应收到的信息。
FCA发现,越来越多的公司提出建议,如安排计划,以处理对消费者的重大责任,特别是赔偿责任。
一些公司已要求FCA就其管理债务的建议出具“无异议函”。昨天的指导意见咨询证实,FCA不太可能发出不反对函。FCA将专注于逐案评估每一项提案,以确保企业履行其监管义务,包括公平对待客户。在评估之后,FCA将向企业传达任何担忧,如有必要,还将向法院传达,并考虑采取进一步的监管行动。
本次咨询将持续至2022年3月1日——FCA欢迎所有感兴趣的各方在其指导意见最终确定之前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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